
國際參展補助
- 為鼓勵會員拓展國外市場,參加國際性展覽,經第25屆第1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由本會提供每家會員每年一次申請補助新台幣壹萬元正。並經104年11月16日第26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增加會員公會現任職員補助資格及辦法.
1.資格
- 凡本會會員代表,負責人,公司職員。
- 會員公司現職職員需檢附薪資扣繳或勞健保證明單、如於其他單位申請補助後,不得向本會提出申請一經查獲本會有權追回補助款,新辦法從105年1月 1日起生效。
2. 條件:
- 出具國際性展覽會名稱、地點、日期及相關資料。
- 國外滙款水單或貿協統籌代收之繳費收據。
- 申請人(會員代表,負責人,公司職員)之航空公司「登機證」存根。
- 參展產品型錄及攤位現場拍下照片。
- 員工在職證明、薪資扣繳或投保勞健保證明擇一檢附
3.其他:
參展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