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1 第032卷 第014期
其他說明事項
其他事項說明 廢止「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汽車燃氣系統零組件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一、機關聯絡人資訊: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三)聯絡人:王技士 (四)電話:(02)2343-1700分機1323 (五)傳真:(02)3343-3991 (六)電子郵件:vincent.wang@bsmi.gov.tw 二、補充資訊: (一)草案預告後所做重大修正之內容及其原因: 無修正。 (二)就草案預告時各方所提實質評論之回應說明: 預告時未接獲各方任何評論。 (三)主要替代方案及支持所擇方案的理由: 無,草案內容未調整。 (四)本次發布法規與參據之關鍵實證資料和其他資訊間之關聯性說明: 液化石油氣汽車燃氣系統零組件(計11品項),自101年起至今,皆無業者向本局報驗或申請相關證書,顯示該類商品已無市場應用及驗證需求,爰廢止「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汽車燃氣系統零組件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