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550200230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排除適用「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之物品項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本部111年8月19日經貿字第11104603570號公告。

二、本部111年8月19日經貿字第11104603571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部長 龔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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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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