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18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127026882號
附件說明:如文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1302.19.30.00-6「除蟲菊或含魚藤酮植物根之汁液及萃取物(萃取含油樹脂除外)」等476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並修正CCC0511.99.20.00-0「皮屑及皮廢料」等427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另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十)、(十二)、(十六)及八之內容,及該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出規定一(三)、(四)及(五)之內容。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112年8月18日環署授化字第1128115529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其他相關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及其他相關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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