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09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0153473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頁1120153473-1.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11月30日起CCC3002.42.00.10-0「口蹄疫疫苗」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52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現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2年7月11日防檢一字第1121471814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點擊率:112
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若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 安裝免費開源軟體(另開視窗)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