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 : 經貿字第11450200440號
附件 : 如文(計1頁)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國大陸製CCC8412.21.10.10-7「風力發電機組之風力引擎(渦輪)葉片變槳系統用之液壓缸」1項物品之輸入條件,進口人輸入該物品,應依輸入規定「M27」辦理。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進口人輸入中國大陸製CCC8412.21.10.10-7「風力發電機組之風力引擎(渦輪)葉片變槳系統用之液壓缸」1項物品,應檢附本部產業發展署同意文件。
二、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如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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