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性質: 規則(§159,II,2)
公發布日: 112.11.10
文  號: 衛授食字第1122004852號
發布機關: 衛生福利部
法規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
摘  要: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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