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衛生福利部定期主動公開菸品申報資料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衛生福利部定期主動公開菸品申報資料原則」1份,相關資料並置於本部國民健康署官網(https://www.hpa.gov.tw/)及菸品成分資料網(https://tobaccoinformation.hpa.gov.tw/)供參。

1130_衛生福利部定期主動公開菸品申報資料原則

1130_衛授國字第1120761121號_修正「衛生福利部定期主動公開菸品申報資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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