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69105704 21 5 月, 2024 政府機關部門公告資訊 主旨: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如附件)。 檔案下載 衛授食字第1131603440號公告 衛授食字第1131603440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