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0346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七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規定。
三、「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 (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 聯絡人:范技正
(四) 電話:(02)2787-7332
(五) 傳真:(02)2653-1062
(六) 電子郵件:fa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