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13年9月23日起至114年3月22日止(進口日),針對西班牙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904.22.00.00.1番椒屬或丁子屬之果實,壓碎或研磨者」,採加強抽批查驗。
2.自113年9月23日起至114年3月22日止(進口日),針對中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4419.12.00.90.4其他竹製筷子」,採加強抽批查驗。
1.自113年9月23日起停止埃及「FUTURE HERBS FOR IMPORT & EXPORT」製造場香辛料及調味醬類共計35個號列產品之輸入查驗申請。
一、上述貨品於近六個月內檢驗不合格已達○批,為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針對該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
二、轉達相關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分。
三、有關產品邊境檢驗不合格資訊,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主题專區/不合格食品專區/邊境查驗(網址:http://www.fda.gov.tw/UnsafeFood/UnsafeFood.aspx查詢,另有關旨揭管制措施,可至本署首頁/業務專區/邊境查驗専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411)/食品容器、器具管制措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