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項如下:
1.自113年11月21日起,停止越南香辛料及調味醬等35項貨品分類號列輸入查驗申請。
2.自113年11月21日起,停止南非香辛料及調味醬等35項貨品分類號列輸入查驗申請。
3.自113年11月21日起,停止中國貨品分類號列「3301.90.19.00.0其他萃取含油樹脂」項下產品輸入查驗申請。
4.自113年11月29日至113年12月28日,停止越南「0709.99.90.90.8其他蔬菜、生鮮或冷藏」產品輸入查驗申請。
二、轉達相關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分。
三、有關產品邊境檢驗不合格資訊,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主题專區/不合格食品專區/邊境查驗(網址:http://www.fda.gov.tw/UnsafeFood/UnsafeFood.aspx查詢,另有關旨揭管制措施,可至本署首頁/業務專區/邊境查驗専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411)/食品容器、器具管制措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