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41020881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我國優質企業(AEO)計畫與加拿大信賴貿易商計畫(PIP)相互承認實務運作計畫」(如附件)自114年8月8日實施。
依據: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就臺灣優質企業計畫與加拿大信賴貿易商計畫相互承認協議。
公告事項:
一、參與旨揭計畫之我國AEO業者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
二、前項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得享有加拿大海關提供之通關優惠措施係降低其進口貨物查驗及文件審查比率。
三、有意參與旨揭計畫之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請至本署優質企業官網登錄勾選(操作步驟請詳閱計畫書),俾利我國海關每月定期提供更新AEO名單資料予加方。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5-08-06 點閱次數: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