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107)年度會員國外經貿拓展活動,檢具英國冰島12日行程表及泰北6日參考行程表,請擇一報名,其參加辦法詳細如說明,希請查照,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 明:一、依據本會107年度工作計劃,經106.11.22第27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辦理。
二、參考行程:(1)英國冰島12日團,預計9月初出團。(機位作業中)
承辦旅行社:嘉禾旅行社。
(2)泰北6日團,預計10月初出團。(確定行程、日期、時間、費用俟決定承辦旅行社後另行通知)
三、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15日(星期二)止。(報名時繳付新台幣壹萬元以8月20日支票作為保證金。)如不依時報名繳交保證金者,即視作自動放棄。
四、團費:
(1)英國冰島12日團:22人~31人 NT138,000元、32人以上132,000元。
註:由於機位有限,一經報名如取消時,如航空公司要求索取取消作業金時,本會將從保證金中扣除,不得異議。
(2)泰北6日團:行程、出發日期、團費及承辦旅行社待確定後當另行通知。
五、會員參加及補助資格:依據本(27)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手冊有登記之會員代表或負責人,每家限一名由本會一律補助新台幣陸仟元正(含旅遊保險費),有關親屬限一名得全額自費參加,但身體健康欠佳者及兒童請勿參加,以免影響團隊活動。
又老弱婦孺之直系親屬參加旅遊中安全請自行負責照顧,請考量自身體力,以免影響團隊活動。
六、非會員參加辦法:為提高旅遊品質及機位有限的情況下,報名時以會員優先,非會員者如有空位,由公會依報名順序遞補空位。
七、本會與旅行社訂有契約,依照觀光局規定出發前會員臨時取消時應賠償旅行社之損失,其賠償標準如下:
(1)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十%。
(2)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二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期間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三十%。
(4)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五十%。
(5)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一百%。
若有糾紛,應由會員自行負責。
八、檢附報名單及行程表(供報名時參考)各乙份,敬請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