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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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