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0153242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7頁1120153242-1.pdf

主旨:公告「進口特定紡織品之產地標示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11條及第20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制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管轄,爰辦理旨揭公告。
二、本署(原國際貿易局)112年8月15日貿服字第1120152472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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