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2002229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及規費法第十條。
三、「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謝秘書
(四)電話:(02)2787-8362
(五)傳真:(02)2787-8398
(六)電子郵件:ag7872@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