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550032290號
附件:如文
主旨:預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三項。
三、配合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修正附錄列管物種清單,爰辦理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
四、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首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五、為利我出口業者申請CITES出口或再出口許可文件,爰本案預告期限縮短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聯絡人:曾技術員。
(四)電話:02-23977527。
(五)傳真:02-23970522。
(六)電子郵件:piwu@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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