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抗生素感受性檢驗試劑技術基準」及修正「C-反應蛋白檢驗試劑技術基準」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
| 發布日期:2026-06-10 | 維護日期:2026-06-1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效能,公告訂定「抗生素感受性檢驗試劑技術基準」及修正「C-反應蛋白檢驗試劑技術基準」如附件,提供業者作為產品研發及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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