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05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127026907號
附件說明:如文1127026907-1.pdf、1127026907-2.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9月27日起修正CCC2530.90.99.10-6「稀土礦石及其精砂」等33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541」內容,並修正CCC2612.10.00.00-4「鈾礦石及其精砂」等37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581」內容。
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2年8月22日會輻字第1120011939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及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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