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8月14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127023182號
附件說明:如文1127023182-1.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8月15日起增列CCC0713.20.00.10-2「乾雞豆(回回豆)種子,種植用」等26項貨品號列,並刪除CCC0713.20.00.00-4「乾雞豆(回回豆),不論已否去皮或剖開」等13項貨品號列。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112年7月25日農際字第1120234545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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