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607207號
附件:「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修正規定
主旨: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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