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69105704 15 9 月, 2026 政府機關部門公告資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51604557號 修正「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第四條、第十四條。 附修正「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第四條、第十四條 檔案下載 115年9月10日衛授食字第1151604557號令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總說明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