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規定預定自116年7月1日施行。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電話:(02)2787-739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annie25@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