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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預告「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pecific Amounts of Illegal Tobacco/Alcohol Products Transported by an R.O.C. Fishing Vessel in Accordance with Subparagraph 5 of Paragraph 1 of Article 6 of the Tobacco and Alcohol Administration Act”

發布於 2023-02-18 截止於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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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台財庫字第1120362153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二項。

三、「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修正草案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納管加熱式菸品等其他菸品,為防杜中華民國漁船載運其他菸品規避查緝,具急迫性,預告期間定為14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電話:(02)23228000轉7414。

(四)傳真:(02)23970990。

(五)電子信箱:E1@mail.nta.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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