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69105704 28 3 月, 2024 政府機關部門公告資訊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600511號 附件: 訂定「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之個案審查應檢送文件」,並自即日生效。 附「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之個案審查應檢送文件」 檔案下載 衛授食字第1131600511號令 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應檢附文件及附表